搜 索

机构索赔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买方迟迟不肯付房款,留着卖家干着急?本文告诉你,这样操作才能最大程度保障卖家的利益!



案例:


原被告经某房地产中介公司居间于2017年1月11日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被告作为出卖人将其拥有的房屋卖给原告。合同签订后,原告向被告支付了18万元定金。合同约定原告应于2017年2月25日前向按揭银行提交按揭贷款申请的相关材料并配合银行办理有关手续,同时合同约定原告应于2017年2月25日前向被告支付第一笔首付款,合同也清楚的约定了违约责任即如果原告单方违约被告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定金。


买房对方违约怎么办?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赔偿标准


2017年2月25日原告以签订合同时存在重大误解为由拒不办理按揭贷款申请等有关手续,也拒不向被告支付首付款,经被告多次催告,原告仍拒不履行义务。这期间有第三人看中了涉案房屋并愿意以更高价款买入,被告想卖又不敢卖,怕有法律风险,2017年4月5日被告在律师的建议下通过委托律师发律师函的方式通知原告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定金,在律师函送达原告后双方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解除了,之后被告与第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将更高的价格卖给第三人。后原告以被告将涉案房屋出售给第三人并办理了过户为由起诉要求被告双倍返还定金,经法院依法查明事实,认定被告的行为不构成违约,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后处分涉案房屋,而原告因存在违约行为已交付的定金被告无需退还,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律师说法:


合同的签订跟合同的履行是完全不一样的两个概念,合同签订只是第一步,是否能够履行还是要看当事人的信用以及合同具体如何约定,比如说合同非常明确的约定了违约责任,当事人会考虑到违约成本而不敢违约,促使合同的履行,当然如果合同已经明确约定了违约责任对方仍然违约的话,守约方也不亏,例如本案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的买方违约,其违约行为给卖方得以解除合同并以更可观的价格将合同标的转让同时还有权没收18万的定金,不亏反而还赚了。



所以律师建议大家在买房或卖房时一定要签合同,也要认真的看合同,清楚自己的权利义务,并在合同详细写明一方存在哪些违约行为时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一般来说房屋买卖合同中会同时约定定金和违约金,两者不能同时适用,守约方可以自由选择,当然如果违约金过高法院也会适当调整。


深远在线的房地产律师也建议签订合同时最好写明如一方违约,另一方因维权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违约方承担,并约定更方便自己的管辖法院,这样能最大程度的保障守约方的合法权益。最后律师提醒卖方,如遇买方违约时切勿在未采取任何措施的情况下直接将房屋出售给他人,一定要先通过合法的方式将解除合同的通知有效送达至买方,只有在买方收到解除合同通知时合同解除,卖方才能将房屋再次出售,否则可能构成一房二卖,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广东深远律师事务所

导航定位: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地铁1、4号线,会展中心地铁站A出口,福田站、市民中心站亦步行可达

版权所有:广东深远律师事务所 粤ICP备20033029号